询 价 公 告
询价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对“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名称: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
3、项目编号:
4、预算金额:7.6万元
5、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为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提供车辆(大巴、中巴、小巴、商务车)租赁及驾驶服务。
5.1采购人租赁车型包括大巴(20个座位以上)、中巴(10-19个座位)、小巴(7-10个座位)、商务车(7个座位),采购人用车计划提前3至5日与成交人协商,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所需车型来保障采购人用车,成交人优先保障采购人的合理用车需求;成交人根据安排提前2至3天通知采购人确定司机联系方式、接送到位时间及地点。
5.2成交人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检查标准,保障采购人乘车人员的安全要求,保险规范、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如成交人提供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车辆卫生条件差,采购人有权拒乘,并且成交人应当及时另行指派车辆载运采购人按时到达目的地。如成交人无法安排车辆保障采购人准时到达目的地,或因时间关系采购人采取其他方式出行的,成交人应当赔偿采购人因采用其他出行方式而多支出的费用。
5.3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车(趟)次及公里数,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5.4路线及时间
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发车并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停靠。因修路、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车辆问题等原因不能准时到达发车地点或车辆在行驶途中无法正常安全行驶时,成交人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说明原因,同时尽快安排备用车辆替换,确保采购人正常用车。
5.5驾驶员业务
成交人指定驾驶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资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安全意识,文明驾驶、优质服务,若采购人对驾驶员服务有异议时,成交人应更换驾驶员。
严格按照《派车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及乘运情况执行派车任务。
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部门的检查和指挥,文明礼貌行车,自觉维护和遵守交通秩序。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车辆日常清洁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开带病车。
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做到言谈举止得体,热情礼貌服务。不传播、泄露乘车人的谈话内容,不参与与己无关的交谈,不准向乘车人索取任何财物。
出车前、任务中、出车后都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
5.6车辆发生事故处理
成交人对行车安全负全部责任,涉及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处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包括驾驶员、乘客的人身安全,车辆的损坏维修、出现交通事故的损失(包含人和物品的赔付)、违章罚款等。若出现人身伤亡,所有的赔付(按照当时当地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如涉及成交人需要向事故其他责任方追偿的,采购人予以配合。
6、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6.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和联合体的申请;
6.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报价人自行承诺)。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按含税包干单价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计量单位为公里数)
结算方式:以成交人所填报的最终报价即包干报价作为成交价进行据实结算。
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提交时间:2023年9月4日9点(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7点(北京时间)
地点:教学楼605办公室
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9、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地点:教学楼6楼会议室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其他
报价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询价报价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本次询价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410号云南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学校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5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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